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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文化基本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4 條
各級政府應寬列文化預算,保障專款專用,合理分配及運用文化資源,持續充實文化發展所需預算。
文化部應設置文化發展基金,辦理文化發展及公共媒體等相關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