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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蒙古盟部旗組織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蒙藏委員會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4 條
旗札薩克因事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旗務委員一人,或由旗務委員互
推一人代理之,呈由該管盟長咨請蒙藏委員會轉呈行政院備案。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