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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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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民宿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3 條
民宿登記證、民宿專用標識牌遺失或毀損,民宿經營者應於事實發生後十五日內,備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