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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石油管理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3 條
石油業者因生產、進出口、銷售、運輸、儲備或其他與業務相關之行為,致損害他人權益者,應負賠償責任。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