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22:57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3 條
主任秘書承長官之命,處理事務,其職責如下:
一、綜核各組室文稿。
二、主管秘書室業務。
三、秘書室所屬人員派免、考核、獎懲之擬議。
四、關於職責上應隨時提請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注意事項。
五、其他交辦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