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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陸海空軍人員體位分類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3 條
人員體位分類,在供人事及醫療保健之運用,以便有效運用人力,因人員
體位為人員選擇因素之一,故須配合人員智力、性向、專長等,適當運用
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