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7/17 06:24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外國護照簽證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外交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3 條
簽證申請應據實填寫申請表,必要時並應提供在華關係人、保證書或其他
有關證件。
前項申請表及保證書之格式,由外交部訂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