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5 00:05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3 條
現耕農民承領耕地後,政府為確保土地利用之改良及增加生產,應指定專
款,設置生產貸款基金,低利貸予農民。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