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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鮪延繩釣漁船赴印度洋作業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1 條
漁船不得以聚集魚群為目的,裝設或使用水面上或浮於水面下之人工燈光,或故意於配備有人工燈光用以聚集魚群之船舶或漂浮集魚器周圍進行漁撈作業。
漁船不得使用飛行器或無人飛行器作為漁撈作業輔助工具。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