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碳費收費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氣候變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 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辦或委託相關機關或機構辦理碳費之徵收與申報作業之審查、結算、核算、核定、通知、查核、繳費金額不足之追補繳及溢繳退費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