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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鮪延繩釣漁船赴印度洋作業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 條
鮪延繩釣漁船在印度洋南緯二十五度以南作業,應使用以下三種海鳥忌避措施中之至少二種,並應將每次作業所採行海鳥忌避措施記錄於電子漁獲回報系統及漁撈日誌;其措施規格如附件十一:
一、夜間投繩且甲板燈光減至最暗。
二、驅鳥繩。
三、支繩加重。
圖表附件:
附件十一 IOTC 1206 降低延繩釣漁業意外混獲海鳥之決議.PDF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