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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低酸性罐頭食品製造、調配、加工之場所及設施衛生標準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 條
殺菌袋類及水產品類低酸性罐頭食品施行日期為七十六年四月一日;肉製
品類低酸性罐頭食品施行日期為七十七年四月一日;其他低酸性罐頭食品
施行日期為七十八年四月一日。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