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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6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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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實業用爆炸物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 條
火藥庫與火藥庫間應設擋牆或具有天然掩護體;其安全距離,依下表規定

┌──────────┬──────────┐
│火藥庫儲存量 (公斤) │最近安全距離 (公尺) │
├──────────┼──────────┤
│ 五○○以下 │ 六 │
│ 一、○○○以下 │ 九 │
│ 二、○○○以下 │ 一二 │
│ 四、○○○以下 │ 一五 │
│ 九、○○○以下 │ 二一 │
│ 二○、○○○以下 │ 二五 │
│ 三○、○○○以下 │ 三二 │
│ 四三、○○○以下 │ 四一 │
│ 六三、○○○以下 │ 四九 │
│ 八六、○○○以下 │ 五六 │
│一○○、○○○以下 │ 七二 │
└──────────┴──────────┘
前項安全距離及擋牆規格,兩庫之儲存量不同時,除第二十四條規定外,
應以存量較大者為計算標準。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