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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0/20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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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醫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 條
經費稽核委員會應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
經費稽核委員會應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開會。
經費稽核委員會應擬訂年度稽核計畫,並作成年度稽核報告,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報管理機關備查。
前項年度稽核計畫,得納入風險評估結果、開源節流計畫執行情形及其他相關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