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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
法規類別:
立法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 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及十二月七日修正之條文,自立法院第七屆立法委員就職日起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三日修正之條文,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