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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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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事務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16 條
各機關建築辦公房屋時,應注意防空、防火、防水、防盜、防風、防震及
蟲害等之安全設備;其構造以採用鋼骨或鋼筋混凝土為原則。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