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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2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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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1-1 條
本業務執照釋照競價作業之競價程序,分為頻寬數量競價(以下簡稱數量競價)及位置競價。
數量競價分主要競價回合及補充競價回合,依第二十二條至第三十一條之一規定進行主要競價回合;有第三十一條之一第三項情事時,續進行補充競價回合,決定數量競價得標者及其得標頻寬。數量競價程序結束後,再進行位置競價。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