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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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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1 條
裁判有違反裁判須知、競賽規則或相關競賽會議決議者,停止遴聘擔任裁判二年。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