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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航業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1 條
船舶運送業因託運人之請求簽發裝船載貨證券,應於貨物裝船後為之,不得於載貨證券上虛列裝船日期。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