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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業務經營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1 條
本處為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法及有關
規定。訂定林業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請主管檢查機構認可後,公告實施
。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