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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違警罰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1 條
罰役,於裁決後責令違警人行之,如違抗或怠惰者,得以四小時易處拘留
一日,不滿四小時者,以四小時計算。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