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3 19:38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國民住宅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1 條
本條例第十四條所定之地價稅,公有土地以動工興建之日為其開始課徵之
日;私有土地以取得所有權之日為其開始課徵之日。但私有土地於取得所
有權之前先行動工者,以動工興建之日為開始課徵之日。
前項地價稅,應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填具申請書,連同建築執照
或取得所有權證明文件,向該管稅捐稽徵機關申請繳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