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6 03:45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幼稚教育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0-1 條
私立幼稚園之停辦,應依左列規定辦理:
一、依前條規定勒令停辦者,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派員監督其董事會或負
責人清理結束事務。
二、私立幼稚園自請停辦者,應由董事會或負責人申敘停辦理由,報請主
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辦理。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