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5 07:18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0-1 條
本辦法修正施行前,未訂定或已訂有本計畫之移民業務機構,應依本辦法規定訂定或修正,並於本辦法修正施行日起六個月內,將本計畫報請內政部備查。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