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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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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繁殖養殖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0 條
中央主管機關對未經許可輸入或輸出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者,依本法第六十五條第八款規定處罰,並得命其將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銷毀,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