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7/17 14:17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航空器失事調查處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0 條
失事調查組工作完成後,應提出航空器失事調查報告書 (如附表三) 送航
空器失事審查會議審核。
(編 註:附表三請參閱中華民國現行法規彙編八十三年五月版 (二
八) 第 19186、頁)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