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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0 條
財團法人私立幼兒園董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董事會組織章程之訂定及修正。
二、董事之選聘及解聘。
三、園長之選聘及解聘。
四、園務發展計畫及報告之審核。
五、基金之保管及運用。
六、經費之籌措。
七、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核。
八、財務之監督。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