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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一等辦事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0 條
一等辦事處為推進工作、溝通意見、加強業務協調與聯繫,每月召開處務
會報一次。
前項處務會報由處長、副處長、秘書、課室主管、分處主任及處長指定之
人員組成。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