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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客家基本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客家委員會 > 客家事務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0 條
政府應訂定全國客家日,以促進各族群認識與共享客家文化價值,彰顯客家族群對臺灣多元文化之貢獻。
國家之各種紀念日、地點、地景及其他文化象徵,應納入客家族群之文化與記憶。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