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9/27 17:27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0 條
每一有被選舉權人,其候選人之登記,以一種為限。
在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罷免法第四條各款選舉中為二個或二個以上候選人之
登記時,其登記均為無效,並不得當選。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