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08:44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機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0 條
機關委託廠商承辦資訊服務,其履約期間在一年以上者,得於契約內訂明自第二年起得隨物價指數調整契約價金,並敘明其所適用之調整項目、調整方式及調整金額上限。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