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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園區發展相關法規、策略規劃、施政計畫與政策之推動及管理。
二、園區開發規劃、用地與建物之取得及開發工程。
三、園區環境管理、永續發展及工業安全衛生輔導業務。
四、園區綜合管理、財務管理及資料應用。
五、園區投資促進、招商、宣傳、經營輔導及創新發展。
六、工業專用港之設置、興建、營運及管理業務。
七、科技產業園區工商團體業務、進出口業務之行政管理與商工登記、貨品輸出入之審核簽證及原產地證明書、加工證明書之核發。
八、科技產業園區土地使用管制、建築許可及建築管理。
九、科技產業園區工廠設置、勞動檢查及勞工行政業務。
十、其他有關園區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