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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人事管理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依法任用之職員。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