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0/20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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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委員會掌理下列事項:
一、年度立法計畫之審議事項。
二、法規制(訂)定、修正、廢止之審議事項。
三、法規疑義之研議或闡釋事項。
四、法規之綜合研議或審議。
五、法制作業之諮詢。
六、調解業務。
七、各處室訴訟案件協助。
八、交辦法案之研擬。
九、法規資料蒐集、編纂、統計及動態登記等事項。
十、人事行政法令彙編之整理編印。
十一、其他有關法制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