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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新聞記者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新聞局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依本法聲請核准領有新聞記者證書者,得在日報社或通訊社執行新聞記者
之職務。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