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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水體水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104.12.16訂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監測資訊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準則所稱水體,指海洋以外之地面水體。
海洋水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依海洋污染防治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地下水體水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