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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7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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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移動污染源燃料販賣進口許可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大氣環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所定燃料,除須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第三項所定燃料種類及成分之標準(以下簡稱燃料標準)外,並應依本辦法規定取得許可,始得販賣及進口。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