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05:34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溴化甲烷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大氣環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專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溴化甲烷(Methyl Bromide,分子式為 CH3Br):指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附件E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其包括純物質及其混合物。
二、檢疫:指政府機關為避免引進、增加或散佈檢疫病蟲害所為之管制措施。
三、裝運前處理:指為符合輸入國或輸出國之植物檢疫或衛生規定,在貨物裝運出口前二十一天內直接以燻蒸等方式處理。
四、使用者:指使用溴化甲烷於檢疫、裝運前處理或學術研究者。
五、進口廠商:指進口及販賣溴化甲烷之進口業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