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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6 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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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衛生福利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以下簡稱本局) 受行政院衛生署之指揮、監督
,掌理下列事項:
一、國民健康政策之制訂及法規研擬事項。
二、社區國民健康之規劃及推動事項。
三、國民營養之規劃及推動事項。
四、癌症防治之規劃及推動事項。
五、婦幼健康、優生保健之規劃及推動事項。
六、兒童、青少年保健之規劃及推動事項。
七、中老年人保健之規劃及推動事項。
八、特殊傷病防治之規劃及推動事項。
九、地方衛生單位執行本局主管事務之督導及考核事項。
十、國民健康業務之國際合作及交流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國民健康促進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