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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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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署掌理下列事項:
一、全民健康保險承保業務之研擬、規劃及執行。
二、全民健康保險財務業務之研擬、規劃及執行。
三、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業務、醫療費用支付業務及醫務管理業務之研擬、規劃及執行。
四、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特材業務之研擬、規劃及執行。
五、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審查業務與醫療品質提升業務之研擬、規劃及執行。
六、全民健康保險制度執行業務之綜合規劃。
七、全民健康保險資訊業務之研擬、規劃及執行。
八、其他有關全民健康保險業務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