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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衛生署臺灣地區醫療資訊網指導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會之任務如左:
一、關於建立臺灣地區醫療資訊網政策之研擬及規劃事項。
二、關於建立臺灣地區各醫療區域醫療資訊網實施計畫之研議事項。
三、關於臺灣地區各醫療區域資訊設備配置及應用系統規劃之審核事項。
四、關於醫療資訊網計畫相關法令規章之研議事項。
五、關於協調其他機構配合推動醫療資訊網計畫之研議事項。
六、關於醫療資訊網資訊系統執行之督導及考核事項。
七、關於醫療資訊網計晝執行成果評估之研議事項。
八、其他有關建立臺灣地區醫療資訊網之研議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