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2 01:46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適用於受僱在船舶上服務之航行員、輪機員、電技員、甲板助理員、輪機助理員、擔任助理級航行與輪機當值之乙級船員暨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無線電操作員之船員。
下列船舶上船員不適用本辦法規定:
一、船舶法所稱之小船。
二、軍事建制之艦艇。
三、海岸巡防機關之艦艇。
四、漁船。
五、遊艇。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