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02:22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委託辦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得委託公私立機構、法人或團體(以下簡稱受託機構)辦理。
公路主管機關為執行本辦法之事項,得委任所屬下級機關辦理。
前項情形,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應將委任事項及法規依據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