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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2/05 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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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新建工程分局組織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工程分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國道新建、拓建與改善工程施工計畫之執行、履約管理及財產轉列。
二、國道規劃設計之協調及配合。
三、工程施工交通維持、交通安全防護軟硬體之規劃及審核。
四、用地取得、調查、測量之處理作業;區域計畫、都市計畫變更之申請。
五、環境保護計畫、水土保持計畫、品質管理與安全衛生之監督及執行。
六、工程主要材料之檢驗及試驗;製作廠、實驗室之品質認證制度之建立及管理。
七、新材料之研發計畫研擬、規範制訂及性能驗證。
八、職業安全衛生之管理。
九、其他新建工程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