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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2 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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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組織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署掌理下列事項:
一、觀光發展政策之綜合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擬。
二、觀光產業發展之整合規劃、推動、管理、督導、輔導及獎助。
三、全國與區域觀光資源之發展及整備;觀光行銷之整合規劃、推動及督導。
四、國家級風景特定區之規劃、建設及管理;直轄市、縣(市)級風景特定區與其他觀光景點開發建設之協助及督導。
五、觀光人才養成發展之規劃、培訓及證照管理。
六、國際與區域觀光品牌形象之規劃、推動、輔導、行銷及宣傳。
七、國際觀光組織與國際觀光合作之交流、聯繫、協調及推動。
八、智慧觀光發展之規劃、輔導及推動。
九、其他有關觀光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