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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交通部臺中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廠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交通部臺中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廠 (以下簡稱本廠) 設各課,分別掌理下
列事項:
一、工務課:設計、規劃、研究、施工、招標、驗收等事宜。
二、總務課:文書、事務、出納等事宜。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