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9/27 17:18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所設各、課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業務課:業務承攬簽約、運輸計劃、貨櫃貨箱運輸計劃、稽核、事故
處理事項。
二、機具管理課:各種車輛及運輸機械作業之管理、調撥、維修稽核事項
。
三、倉儲課:倉儲管理、籌劃、調配、倉儲檢核、調查統計事項。
四、總務室:文書、印信、事務保管、出納、修繕、產業管理及不屬其他
各課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