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3 21:32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組織通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局所屬航空站掌理下列事項:
一、航空站之經營管理事項。
二、航空站土地、設施及裝備之管理與維護事項。
三、航空人員與航空器離、到場之查驗管理及地面勤務安全事項。
四、機場災害、飛航安全事故之預防與搶救及緊急救護事項。
五、機場動態監控及異常事件之處理事項。
六、機場之噪音監測、防制及其經費之分配事項。
七、其他有關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