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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臺北港分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臺北港分局(以下簡稱本分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港灣設施、船舶指泊、信號指揮、船舶檢丈監理、海事評議及港勤船舶之管理等事項。
二、港埠業務規劃、港埠營運、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之監理及勞工安全衛生管理等事項。
三、港埠工程、港區設施、船機、機具、工程規劃之設計、督導、考核及維護檢修等事項。
四、港區土地之運用發展、經管、使用及出租收益等事項。
五、其他有關航港管理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