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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養護工程處組織通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養護工程處(以下簡稱各區工程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公路之養護工程事項。
二、公路養護工程之設計、施工及品質檢驗事項。
三、公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設置事項。
四、公路用地之取得及管理事項。
五、公路機務及材料供應事項。
六、公路工程及測繪等電腦化事項。
七、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八、其他有關公路工程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